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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23411研究生学业/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马院〔2024〕1号

来源:yl23411 时间:2024-03-26 点击量:次

 

 


yl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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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23411研究生学业/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暂行)

马院〔2024〕1号

一、学习成绩计分:(30分为最高限)

以公司教务办公室的加权成绩单为准,求标准分数,再转换成30分制微调标准分。(硕士三年级只算开题成绩)

标准分是一种由原始分推导出来的相对地位量数,它是用来说明原始分在所属的那批分数中 的相对位置的。计算方法如下:

 

二、科研表现计分:(A+B+C)*50%(50分为最高限)

A.科研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项 目

计分(分/篇)

说 明

科

研

论

文

类

计

分

T类期刊论文

100分/篇

1、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2、集体合作论文按作者先后顺序按比例分配得分,两位作者分配比例为6:4,排名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能分享该论文得分;

3、研究生与导师合作论文,可自主选择其中1篇按研究生独立发表加分,其余按集体合作论文加分,参见上述第2条。

4、所有论文或著作加分均应有收录该论文的书刊原件证实,否则不得加分;

5、一般刊物在校期间最多只计1篇,CSSCI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及其以上级别刊物不限数量。

6、论文字数需3000字以上,必须公开发表见刊,有刊物原件,且知网能够检索。

7、专著或译著应在15万字以上。

8、参编、翻译著作者需要有该著作的著作权。

9、“建议案、批示”等署名在前2位且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第1篇按研究生独立加分,第二篇及以上集体合作按作者先后顺序按比例分配得分,两位作者分配比例为6:4排名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能分享该得分;

10、所有科研类落款单位为yl23411。

A类权威期刊学术论文

60分/篇

B类权威期刊学术论文

30分/篇

D类权威期刊学术论文

(同时为CSSCI论文)

20分/篇

CSSCI期刊学术论文、

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16分/篇

CSSCI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

8分/篇

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在省级报刊上发表文章

2分/篇

独自出版学术专著

20分/部

独自出版学术译著

10分/部

参编、翻译著作

1分/1万字


省部级领导批示的科研成果(建议案)

2分/篇


省部级领导批示并对政策产生实际影响(如政府发文,政策落地等);或国家级领导批示;或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完全采纳;或被中办、国办信息采纳;或被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内参采纳。

8分/篇

B.院学术年会计分标准

一等奖  8分

二等奖  5分

三等奖  3分

优秀奖  2分

提交论文者 1分

C.院研究生讲课比赛计分标准

一等奖  6分

二等奖  4分

三等奖  3分

优秀奖  2分

参加比赛者 1分

三、社会活动计分:(A+B+C+D+E)×20% (20分为最高限)

A.社会活动参与加分

个人参加社会活动,每次计0.5分,最高计10分。学业奖学金按每学年计算,国家奖学金计算入学以来每年参与的总和。以研会志愿者工作部的记录为标准。

B.荣誉类加分

类别

项目

计分

类别一

三好研究生标兵、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

十佳微党课、优秀共产党员、讲好华中大故事、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6分

类别二

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好研究生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才艺十佳

六有老员工、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4分

类别三

十佳党支部、十佳研会

十佳特色团日、五四红旗团支部、样板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青年五四奖章(团体)

主要负责人2分,其他负责人1分,普通成员0.5分。

 

C.竞赛评选类加分

级别

计分

备注

国家级

特等奖

26分

1、在同一项活动中,取得多个奖项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2、社团级限计两项;

3、如无等级区分,则1、2名为一等奖,3、4名为二等奖,5、6、7、8名为三等奖;

4、团体类荣誉,团队成员可平均计分,也可内部协商、自行确定分数的分配比例。(若团队为跨院系组队,则需要先减去院外成员的平均分,剩余的分数再在院内成员中进行分配。)

5、参加全国重点yl23411举办的学术性会议,提交论文并获奖,按照部门级进行加分,此项限计两次,并应为不同文章。

6、公司内部奖项,应通过评审委员会审议。

7、若奖状上盖有多个印章,则按照级别最高的印章来确定奖状等级。

一等奖

24分

二等奖

22分

三等奖

19分

优秀奖

16分

省级

特等奖

18分

一等奖

16分

二等奖

14分

三等奖

12分

优秀奖

10分

校级

特等奖

11分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7分

三等奖

5分

优秀奖

4分

部门级

特等奖

5分

一等奖

4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2分

优秀奖

1分

社团级

获奖

1分

D.三助表现

三助表现合格者(助管助教助研未被投诉,值班次数达10次)计1分。值班次数超过10次者,每多一次计0.1分,在原有基础上累计,最高计2分。

E. 学术活动类

按照公司每两周不少于举办一次学术活动的计划,全年除去三个月寒暑假,总计18次,全院所有年级员工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学术讲座、论坛活动,研究生(研一、研二)每学年不少于8次,(或每学年不少于总次数的45%)博士生(全日制博一到博三年级)每学年不少于9次,(或每学年不少于总次数的50%)。并填写《学术报告记录本》,每学年初,即9月30日前,提交至公司教务科审核。若此项未达到规定次数,按0.5分/次,在综合分基础上扣分。学术活动类次数算在社会活动日常签到计分中。

补充说明:

1、在学会、协会等组织举办的会议中所获奖项不予加分。

2、在校研会、校员工会、院研会、各中心中获得的荣誉和举办的竞赛中获奖,按社团级别加分。

3、在校级部门组织中(如学工部、宣传部、体育部等)获得的荣誉和举办的竞赛中获奖,若该荣誉和竞赛面向全校员工,则按校级加分;若不是面向全校,则按部门级加分。

4、在员工类社团中获得的荣誉和举办的竞赛中获奖不予加分。

5、以公司为单位参加公司活动并获得奖项的情况不予个人荣誉加分,和其他公司一起评选的非党团活动不予加分。

6、在培训班、夏令营等活动中获得的荣誉称号等不予以加分。

7、国家奖学金可连年参评,但获奖当年所使用的科研成果、社会活动成果、三助表现成果均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注:如有其他情况,需提交公司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加以说明。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2021年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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