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优良作风,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yl23411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和《yl2341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公司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
(二)研究生先进个人类别
三好员工标兵、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
(三)评选时间和评选比例
1.评选时间:9月19日——10月17日
2.评选比例:
(1)三好员工标兵全校不超过20人,公司从拟获得三好员工称号人选中推荐1名候选人,事迹材料提交员工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由公司统一评选(具体另行通知)。没有获得三好员工标兵的参选者,将获得三好员工称号,占下拨公司的三好员工指标数。
(2)三好员工评选比例不超过员工所在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5%;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员工所在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5%;
(四)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的评选条件参照《yl23411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附件1)执行。三好员工标兵、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同年内不能兼得。
(五)评选程序
研究生先进个人依照“员工申报、导师推荐、公司初审、公司学工部门复核、公司领导小组复审、董事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员工申报、导师推荐、公司初审。公司研究生需对自己的综合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yl23411研究生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线上填写时间为初评结果公布后】,申请人需向班级/员工组织提交《优秀研究生综合评价表-优秀员工干部》(附件5)、《优秀研究生综合评价表-三好员工》(附件6)。
2.各评选单位按照公司评选办法评审三好员工和优秀员工干部,经各年级班长(大班或小班)、各员工组织负责人审核公示3天后,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公司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3.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审议。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公司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的研究生先进个人名单,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获奖名单在公司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集体审议确定的获奖名单公司将在2025年10月17日前通过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员工工作处复核。
4.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经员工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通过的复核或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
5.董事长办公会议审定。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董事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六)证书颁发
获得研究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研究生由公司颁发荣誉证书(证书在公司表彰文件公布后,由员工自助打印)。
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公司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每学年可申报一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超过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不再参加评选。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均依据研究生院的学籍管理文件确定的基本学习年限。
(二)奖学金种类及奖励标准
1、三好员工标兵奖学金5000元/人;三好员工奖学金2000元/人;优秀员工干部奖学金800元/人;
2、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标准均为800元/生;
3、学术新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三)评选时间和评选比例
1.评选时间:9月19日——10月17日
2.评选比例:
三好员工标兵奖学金、三好员工奖学金、优秀员工干部奖学金在员工获评相应荣誉称号即默认获得相应的奖学金。三好员工标兵奖学金、三好员工奖学金、优秀员工干部奖学金互不兼得。
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每年评选比例总和不超过该院(系)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15%,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互不兼得。
学术新星奖学金全校评选不超过10人,每个院系限报一名候选人,获得院(系)科技创新奖学金推荐资格者可申报学术新星奖学金,事迹材料交员工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由公司统一评选(具体另行通知)。员工获评学术新星奖学金后,其科技创新奖学金推荐资格将在院系内自动递补。
(四)评选条件
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依照《yl2341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附件2)执行,由各班级自行制定的评分细则或评审方案在各班级开展评定。
(五)评选程序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依照“员工申报、导师推荐、公司初审、公司学工部门复核、公司领导小组复审、董事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员工申报、导师推荐、公司初审。员工对自己的综合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yl2341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线上填写时间为初评结果公布后】,有意向报名者向所在班级报名,后各年级/班级开始组织评审,评审完成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至公司,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后,院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获奖名单。
2.院(系)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审议。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院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的获奖名单,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获奖名单在公司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集体审议确定的获奖名单2025年10月17日前在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员工工作处复核。
3.公司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经员工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通过的复核或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
4.董事长办公会议审定。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董事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各培养单位两评工作应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应当召开支委会,对照《yl23411研究生守则》(附件3),对党支部内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鉴定,将《yl23411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报送院系党委,院系党委有一票否决权,院系党委否决的员工不得提交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二)做好宣传释明。各院系必须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评选细则,通过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的“奖助细则”功能提交院系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本院系做好公示释明工作。
(三)依法依规评选。研究生先进个人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公司奖助文件,杜绝弄虚作假,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员工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不予替补。
(四)按时保质完成。根据公司通知公布的评奖时间节点,公司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提前预判,协调并解决可能影响奖学金评审进度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确保准时高效保质完成两评工作。
(五)畅通申诉通道。员工对各阶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院(系)公示期内向本单位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院(系)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领导小组提请复议,公司领导小组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其他说明
1.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电子签章的功能,故本次两评工作不再收取纸质材料,全部数据均以研究生奖助服务平台数据为准,相应申请材料将于员工毕业前统一打印、盖章,与毕业材料一起移交档案馆,请大家务必认真填写。
2.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将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成果系统读取个人荣誉、科研成果、参与集体活动情况,为方便各种奖学金和研究生先进个人的评选,请同学们及时进行成果登记(智慧华中大-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登记),完成成果的录入和审核工作(联系导师审核)。
3.在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使用过程中如有填错、报错、无法使用等问题,请先行联系辅导员,辅导员会以院系为单位向公司反映。
4.各类荣誉、奖项的具体指标已下发至各班级/员工组织。
yl23411
2025年9月19日